内蒙古博物院“北疆鉴宝”公益鉴定活动走进包头,快来预约!

编辑:陈昱昊 郑妙

时间:2024-03-11 浏览次数:1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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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收藏爱好者

免费鉴宝的机会来了!

内蒙古博物院、包头博物馆

文物鉴定专家坐镇

为您免费鉴定、答疑解惑

快来报名参加吧!

  内蒙古博物院2024年第二期“北疆鉴宝——民间收藏文物公益鉴定活动”将走进包头,为广大民间文物收藏爱好者提供免费鉴定咨询服务,加强文物鉴定知识和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和收藏鉴赏水平。

  活动时间:2024年3月23日(周六)15:00—17:00

  活动地点:包头博物馆大厅一楼贵宾室

哪些宝贝可以鉴定?

  民间流传有序的传世文物、民间合法收藏的文物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文物艺术品。主要包括陶瓷器、金属器、玉器、民族民俗文物、杂项类。

哪些藏品不可以鉴定?

  1.国有博物馆馆藏文物不在此次文物鉴定咨询范围内;

  2.依法应当上交国家的出土出水文物;

  3.非法来源的文物(如盗窃、盗掘、走私等);

  4.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收藏、交易的文物;

  5.涉嫌损害国家利益或者有可能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文物;

  6.超出鉴定范围的文物。

如何报名预约?

  1.邮件预约。请自行下载《待鉴定藏品持有人及藏品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提供送鉴人及所持藏品相关信息并发送至指定邮箱nmgbwygyjd@163.com

  2.活动当日送鉴人携带身份证到现场签到并核对信息,领取号码牌,同时签订《内蒙古博物院民间收藏文物鉴定咨询申请人承诺书》(见附件2),送鉴人同意并签订后,方可鉴定;

  3.专家现场鉴定,提供口头倾向性意见(包括名称、时代等信息),仅供参考。

  4.鉴于文物鉴定工作的特殊性,对当场不能提供意见的,将在10个工作日内向送鉴人作出答复。

温馨提示

  1.本次鉴定咨询活动为面向社会的公益性鉴定,鉴定结果口头告知,仅供送鉴人参考,不评估价格,不出具鉴定证书,不具备法律效力,不作为证据使用,不从鉴定咨询中牟取经济利益。不涉及所有权认定以及拍卖、质押、出售、赠予、继承等其他用途;

  2.在鉴定咨询过程中,本院将全程监控,个人不得私自拍照、录像、录音等,若拒不配合我院相关规定,则立即停止本次鉴定咨询,我院将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3.送鉴人请妥善保管好送鉴藏品及其他自身财物,对藏品及其他自身财物损坏、丢失等造成的损失,我院概不负责;

  4.鉴定咨询需申请人本人到场,不得代理、代办;

  5.已预约但未能前来的,视为主动放弃,下次送鉴请重新预约;

  6.如遇不可抗力需改期或取消本次活动,将提前在内蒙古博物院官方网站予以公布,请及时关注;

  7.本活动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博物馆条例》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具体事宜由内蒙古博物院负责解释。

  《待鉴定藏品持有人及藏品信息登记表》

  《内蒙古博物院民间收藏文物鉴定咨询申请人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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