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馆藏文物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加强馆藏文物保护与利用,8月21-25日,文物鉴定与资料部研究馆员苏东、娜仁高娃受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局抽调,赴兴安盟开展馆藏文物定级评估工作。
专家们通过现场实物分析、资料考证、考古信息等进行综合研判,分别对博物馆时代清晰、来源准确、具有典型时代特征和历史研究价值的文物作出一、二、三级评估结论,详细完善文物的定名、年代、综合描述、族属等基本信息。
此次兴安盟多个博物馆馆藏文物评审定级工作,为科学高效地推进2023年馆藏文物鉴定定级工作,进一步摸清家底、全面推进馆藏文物保护与研究打下了坚实基础,对提升文物管理、保护修护、展示利用和研究水平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