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博物院采取“学、改、行”措施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编辑:蒋丽楠 郑妙

时间:2024-07-26 浏览次数:16018

  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内蒙古博物院精心部署,采取“学、改、行”措施,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学细悟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切实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真正把党纪党规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多种形式“学”,强化理论武装。围绕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开展党支部集中学习62次,主题党日活动24次,专题培训1次,组织党员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紧扣《条例》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讨2次,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引领作用。组织全院党员干部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2期,开展案例解读培训1次,院班子成员、各党支部书记讲纪律党课14次,确保党纪学习教育无死角、全覆盖。组织观看《持续发力 纵深推进》等警示教育片,开展廉政集体谈话1次,举办“严守党纪 筑牢防线”警示教育主题党日活动1次,结合巡视整改问题开展召开警示教育大会1次,深化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真正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结合实际“改”,压实责任担当。认真查找作风纪律方面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广泛征求干部职工、观众意见建议,梳理汇总问题18个。分类施策、制定21条整改措施,目前已完成13个问题的整改工作。认真对照《十届自治区党委第八轮巡视文化和旅游厅党组反馈意见问题清单》开展自查,形成13个问题整改清单、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不折不扣做好巡视整改。完成9个问题整改,剩余4个问题,成立4个巡视整改攻坚组,每天调度巡视整改进展,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整章建制“行”,严守纪律规矩。修订完善《内蒙古博物院考勤管理制度》等8项制度,新制定《内蒙古博物院藏品借展制度(试行)》等6项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作风纪律建设长效机制。印发《关于落实区直文旅系统“讲政治、守纪律、树规矩”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从充实集中学习内容、开展研讨交流、推动整改落实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切实抓好纪律建设。配合举办自治区廉政教育展厅“党纪学习教育展”,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深刻领会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意义。6月4日开展以来,已有197个单位9676人次走进廉政教育展厅参观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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