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武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获国务院批复。
武汉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规划》是武汉市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批复要求,要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
批复指出,要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地震等风险控制线以及历史文化保护线和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要主动融入共建“一带一路”,深度参与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共抓长江大保护。要严格开发强度管控,彰显城乡自然与文化特色,健全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空间保护机制,保护好“江、湖、山、城”的空间格局,加强八七会议会址、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旧址等红色文化遗产和武昌起义军政府旧址等近代历史文化遗存保护。加强对城市建筑高度、体量、色彩等空间要素的管控引导,保护好历史城区和历史文化街区,构建文化资源、自然资源、景观资源整体保护的空间体系。
批复明确,《规划》是对武汉市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全市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湖北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要指导督促武汉市人民政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
批复强调,《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挥中部经济中心、科技创新中心、商贸物流中心、对外交往中心以及长江中游航运中心等功能,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武汉篇章。
(赵昀)
责任编辑:翟如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