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专访丨郑喆轩代表:建议健全大遗址保护中的补偿机制

来源:国家文物局

作者:杨亚鹏

时间:2025-03-13 浏览次数: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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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良渚、二里头、殷墟、三星堆等大遗址是实证中国百万年人类史、一万年文化史、五千多年文明史的核心文物资源,是构建中华文明标识体系的重要内容,承载着民族历史记忆与文化基因。大遗址保护不仅是传承中华文明的重要举措,也是展现承担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义务和中国担当的重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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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旧石器考古研究所所长郑喆轩介绍,大遗址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涉及文物保护、居民权益、土地政策等多重议题,其中对居民住房和土地的补偿是大遗址保护相关议题中较为突出的共性难题。

  具体来说,目前大遗址保护涉及土地使用等项的补偿标准普遍较低,且一般只开展货币补偿和异地安置等措施,缺乏如社保、就业支持等后续保障。遗址保护中建筑限高等规定对部分居民的房屋修缮和新建行为有限制,影响了居住条件的改善;同时,保护区内很难开展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导致很多保护区内产业发展滞后,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居民的生产生活行为。加之许多大遗址处在经济欠发达区,地方财政难以负担高额补偿,资金缺口大,客观上形成有法难依的局面。

  “要切实解决大遗址保护中面临的民生困境,提高包括大遗址保护在内的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水平。”为此,郑喆轩建议健全大遗址保护中的补偿机制,推动大遗址保护利用成为文旅融合发展的抓手。

  郑喆轩说,国家有关部门可以研究制定大遗址保护利用补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中央财政设立大遗址搬迁补偿专项转移支付,明确补偿对象和范围,将征地拆迁、基本建设、环境整治、村庄搬迁等纳入支出范围,合理开展发展权转移、产业政策补偿等。此外,可以开展重点区域试点,针对大遗址集中分布地区,例如河南、陕西、浙江、四川等可设置“大遗址保护利用综合改革示范区”等,有关部门会同地方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消除管理障碍,探索建立专项补偿政策,明确中央和地方财政责任、补偿范围和资金分摊机制和移民搬迁、土地利用、财政投入等专项政策。

(杨亚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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