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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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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律为盾 为文明护航——宣传贯彻文物保护法座谈会侧记

来源:国家文物局

作者:李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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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冬日北京,阳光透过云层洒落在人民大会堂的穹顶之上,愈发静谧庄严。大会堂会议室内,宣传贯彻文物保护法座谈会上暖意洋洋,气氛热烈。

  文物保护法是我国文化领域第一部专门法律,自1982年11月颁布实施以来,历经两次修订、五次修正,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凝聚国家意志与时代精神,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实际行动。以法律为盾,为文明护航,我国文物事业稳步迈向良法善治新境界,展现出守护中华文明根脉的法治力量与时代担当。

保护为先

  从31个省份均将文物安全工作纳入考核评价体系到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从流失文物追索返还成效显著到“文博热”持续升温……近年来,文物保护状况持续改善,文物事业改革成效显著,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不断增强。

  如何将这些实践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更好服务文物事业发展?此次修法将文物工作中的宝贵经验,特别是一些经过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例如文物普查调查、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规划等制度,以法治方式最大限度凝聚文物事业发展共识、巩固改革成果,为推动新时代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夯实法治基础。

  细读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保护贯穿始终。

  与会同志认为,新法明确要求基本建设、旅游发展必须把保护文物放在第一位,城市建设开发应当“先调查、后建设”“先考古、后出让”,进一步压实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文物保护责任,健全完善文物保护管理制度,建立文物资源调查公布制度,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加强文物普查和专项调查,全面掌握文物资源及保护情况。明确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的基本要求和文物修缮的最小干预原则,增加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等内容,彰显了加强文物系统性保护的立法理念。

  良才匠心传薪火。敦煌研究院院长苏伯民认为,新法为文物科技保护与人才培养设立专项条款,要求推广先进适用的文物保护技术,要求加大文物保护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健全人才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为文物保护科技发展与专业人才培养注入法治强力。

  从制度设计到具体实践,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以保护为鲜明导向,逐步构建起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全民共享的文物保护格局。

传承为本

  文脉悠悠,弦歌不辍。把文物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是增强历史自觉、坚定文化自信、建设文化强国的重要动力。

  文物的生命不止于昔日,也在于是否与今世与未来的共鸣。千年壁画跨越时空进入公众视野,《寻古中国》等文博节目阐释文化新知……文物传承利用新路径日渐广阔。

  在保护的基础上加强文物的传承与利用,是此次文物保护法修订的亮点之一。这次修法,统筹文物保护、管理与利用,积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在文物价值挖掘、有效利用、交流互鉴等方面作出许多新规定,促进文物“活”起来。

  殷墟博物馆新馆全景式展现商文明的厚重与辉煌,《受到召唤·敦煌》重现百年守护、千年传承的动人故事,马王堆汉代文化沉浸式数字大展探索古人的世界观……丰厚的文物资源焕发出新生,生动展现着中华文化的风骨神韵。

  法律规定,国家支持和规范文物价值挖掘阐释,促进中华文明起源与发展研究;文物收藏单位通过举办展览、科学研究、文化创意等活动,加强对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和革命传统的宣传教育;支持开展考古、修缮、修复、展览、科学研究、执法、司法等文物保护国际交流与合作。

  文物如繁星点缀山河间,如何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前提下,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文化产品与服务?新法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因地制宜推动不可移动文物有效利用,明确文物收藏单位应该改善服务条件,提高服务水平,通过借用、交换、在线展览等方式,提高馆藏文物利用效率。

  一次次流失文物重回祖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路的生动注脚。与会同志表示,此次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对文物保护国际交流作出规定,明确国家加强文物追索返还领域的国际合作,推动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文化遗产国际治理体系。

执行为要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新法通过强化执法监督、加大惩处力度,确保法律的规定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臻于完善,利于施行。山西省文物局局长刘润民认为,此次修订文物保护法对执法主体、监管措施以及法律责任等进一步作出规定。在法律责任一章增加处罚种类,细化处罚措施,加大处罚力度,完善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的衔接,织牢织密文物安全保护网。同时,法律明确文物行政部门对违法行为可以采取的强制措施,设立公益诉讼和群众投诉、举报等制度,“有牙带刺”地增强法律的刚性和约束力。

  新法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更高要求,梳理法定职责,让法律条款成为推动文物保护利用的具体行动;完善执法工作机制,同有关部门加强配合协作,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加大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

  与会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一致表示,法律的权威不仅依赖于处罚,而在于各有关方面的协同配合,更在于全社会的认同与践行,形成保护合力。

  国家文物局考古研究中心主任唐炜表示,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前提下,更加重视提高基本建设考古质量和效率,尽量减少建设单位损失,维护相关方合法权益。

  刘润民表示,山西省正研究起草文物保护条例,细化上位法原则要求,凸显“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重实效”的地方立法效果。

  “依托自身资源,面向广大游客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帮助社会公众加深对文物保护利用重要意义的认知和理解。”苏伯民说。

  以法为基,护脉千秋,一行行律法条文,一项项细化措施,镌刻着时代的担当与文明的守望,滋养出中华文化的万千气象。

(李瑞)  

责任编辑:翟如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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