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第六批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共计87处。其中包括古遗址31处、古墓葬5处、古建筑17处、石窟寺石刻13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21处。
此次新增的87处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年代上起新石器时代及夏商时期,下至明清时期和近现代,呈现诸多亮点。涉及红色资源保护利用、西辽河流域文明研究、“中华文明探源”与“考古中国”等方面,折射北疆文化魅力,镌刻内蒙古历史印迹,具有较高的历史、艺术、科学、社会、文化价值。
内蒙古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是中国北方人类的重要起源地之一,黄河滋养了内蒙古千年文脉,留下了众多的文化遗产。自1964年以来,自治区人民政府已公布五批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此次第六批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公布后,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增至578处。
多年来,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局高度重视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下一步,将以第六批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公布为契机,加强对全区各类文物的研究阐释,深入挖掘文物的文化内涵,切实加大文物保护利用力度,推动内蒙古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蒙宣)
责任编辑:赵军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