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山西省财政厅获悉,山西省文物保护基金正式成立。2023年至2027年,山西省财政厅计划每年向山西省文物保护基金拨款500万元,用于保障基金运作。
山西省是文物资源大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数量位居全国前列,省以下(含未定级)文物保护单位约5.3万余处,文物保护资金需求较大。近年来,尽管省级财政不断加大文保资金的投入力度,同时积极争取中央财政的大力支持,国、省保资金年投入近6亿元,但仍难足额满足文物保护工作需求,主要原因是属于市县事权和支出责任的低等级文物保护工作,因市县财力有限,欠账较多。
作为省级政府批转设立的公益性文物保护基金,设立山西省文物保护基金将拓宽山西省文物保护投入渠道,构建起多元、稳定、可持续的文保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对省以下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发挥支撑作用;同时,调动和吸收社会资本参与文物保护的积极性,推进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文物保护,实现“文物保护人人有责、保护成果全民共享”。
山西省文物保护基金成立后,将根据工作需要,选派基金理事,积极参与理事会工作,制定《山西省文物保护基金章程》、《议事规则》及财务、项目、专家管理有关规定。
(赵军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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