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京召开普查试点工作总结会,总结交流试点工作经验,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国家文物局副局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关强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开展普查试点,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总体方案》要求和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部署的重要举措。试点工作组织有力,推进迅速,国省市县四级联动,截至3月31日,13个试点县(区)基本完成实地调查,在组织实施、队伍组建、经费投入、设备应用、普查宣传等方面探索出一些宝贵经验。针对试点中发现的普查标准、采集软件等问题,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步研究完善。
会议要求,要全面完成试点收尾任务,形成总结报告;完善普查标准,广泛征集线索,践行应保尽保;优化普查软件,抓紧部署省级普查系统;做好经费保障,尽快采购普查设备;凝练试点经验,在实地调查中推广应用;严肃普查纪律,惩治违法违纪。
会上,13个普查试点县(区)普查办负责同志作汇报发言,与会人员针对试点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交流讨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工作组负责同志、秘书,试点所在省级普查办、试点县(区)普查办负责同志参会。
(文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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