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福建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福建省四普办”)主持召开全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录整理工作交办会。福建省四普办负责同志,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第四次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开展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录整理工作是文物普查前置工作的一项重要环节,对全面了解文物资源、准确判断文物保护形势、制定文物保护政策和规划、增强全民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具有重要意义。会上,福建省四普办负责同志就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录整理工作的意义、总体工作步骤及要求进行了强调。福建省四普办业务组同志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录整理工作具体实施步骤作了详细解答。
会议要求,一要明确专人负责。名录整理工作量大,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普查办要安排专人负责,组织开展市级文保单位信息补充完善、成果收集、审核等工作。二要突出质量导向。各地市普查办必须对辖区内市级文保单位名录信息进行严格审核、确认,确保信息准确无误。三要按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各地市要根据市级文保单位名录公布文件问题反馈清单及时补充完善公布文件,并于5月29日前完成。
据了解,此次全省市级文保单位名录整理工作实行片区负责,福建省四普办将安排技术数据组专家根据包片地市进行对接,实时跟踪工作进展,为下一步的工作提供指导和有力支持。
(闽文)
责任编辑:翟如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