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文物保护修复材料
二、项目批准/备案文号:内采购备字[2020]02702号
三、采购文件编号:NBWB-001号
四、预算金额:6439.50元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 资格审查提供资料
2.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或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2.3、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副本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4、提供招标文件前连续一年的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证,依法免税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2.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2.6、中国裁判文书(文书(http://www.wenshu.court.gov.cn)网显示)网显示近一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网页截图;
2.7、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出示网站截图。
2.8、供应商提供产品报价须符合市场现状,不得虚报。
注:以上资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无效,提供供应商资格中所有证明材料。(1)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喷件等一律不视为原件。(2)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六、资质审查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06月01日至2020年06月03日每个工作日9:00-12:00时,14:00-17:00时。
资格审查地点:内蒙古博物院一楼北工作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06月04日15:00时
开标地点:内蒙古博物院三楼北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27号
邮政编码:010010
联系人:刘春波
电 话:13664748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