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文物局印发《革命旧址展示导则(2023)》(以下简称《导则》)。国家文物局有关负责人就相关情况接受了记者专访。
问:请问《导则》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革命文物工作,习近平总书记红色足迹遍及大江南北,瞻仰革命旧址、考察革命纪念馆70多处,就保护利用作出系列重要指示、发表系列重要论述,为做好新时代革命文物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科学做好革命旧址展示利用,充分发挥纪念、宣传和教育作用,是习近平总书记革命文物工作系列重要论述的核心内容之一。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转化为原则、步骤、方法、程序和标准,指导和服务各级文物部门特别是基层文物工作者科学实施革命旧址展示,是国家文物局制定《导则》的初衷。
另一方面,近年来各地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任务部署,广泛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展示工程,形成一批好经验、好做法,经过实践检验,逐步形成行业共识,为编制《导则》提供了重要源泉。从广阔和长远的范围来看,革命旧址展示方兴未艾,还有大量工作要做,提供一部新时代要求、操作性强的工作指南具有现实意义。基于此,国家文物局于2023年初启动《导则》编制工作。
问:请介绍一下《导则》的主要内容。
答:《导则》共分五个部分。第1至4条为总则部分,阐述了编制目标与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和主要步骤。第5至12条是《导则》内容的主体,分别阐述旧址本体展示与历史环境维护、内部空间展示利用(包括原状陈列、辅助陈列及其他主题陈列)、整体陈列展示和跨区域主题陈列展示等内容,第13至17条阐述旧址展示其他相关工作要求,包括新建纪念场馆、导览标识体系构建、多媒体应用、景观设施建设、展览内容与讲解词编写等。第18和19条为附则,明确解释权和生效日期。
问:《导则》提出的革命旧址展示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革命旧址展示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党的三个历史决议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坚持正确党史观和大历史观,准确把握革命、建设、改革各历史时期的主题主线、主流本质,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旗帜鲜明反对历史虚无主义。展示内容应严格依据党史权威文献,充分吸收党史、军史权威部门最新研究成果,对相关历史人物、历史事件的评价应做到恰如其分,不得无据夸大、拔高或矮化。展示手段应以确保文物安全为前提,注重对革命旧址原有历史信息的延续和革命文化的传承,坚持最小干预原则,所有施加于文物本体的展示措施应具备可逆性。要聚焦旧址相关革命史实策划内容,立足自身特点、展陈条件,结合时代需求、重要节点,让文物说话,将展示功能与革命旧址价值内涵和形态结构有机结合。把握革命旧址艰苦朴素的时代底色,合理规划设计展示内容与形式,力求保持原状、合理适度,避免过度展示。
问:按照《导则》,如何设计制作合格的革命旧址陈列展示项目。
答:首先,展示主题应聚焦旧址本身及与其密切相关的历史背景,注重宏大叙事与精微叙事的平衡。展示内容和形式策划应忠于史实、突出重点、注重细节,做到见物见人见精神,强化展示的吸引力、感染力。为此,要深化研究,深入分析旧址核心的革命历史价值,明确对应空间与实物载体,构建完整、系统的价值阐释与展示体系。第二,讲述革命历史事件应以生动情节打动人,在讲清历史背景的前提下,充分挖掘具体人物和事件发展脉络,还原历史细节,于细微处展现革命精神。展示内容要真实可靠,有据可依、有史可查,展示方式要充分考虑受众,特别是青少年观众的兴趣需求和心理特点。第三,应结合旧址自身格局和周边环境现状,对其展示开放范围进行合理布局,形成明确的展示开放区块,并根据利用功能合理分区,如入口区、展示区、休息区、文创区、互动区等。应根据革命旧址的展示重点区域合理组织革命旧址的参观流线,明确主要和次要游览路线,游览路线应尽可能与旧址固有的故事逻辑相符合。第四,革命旧址的本体展示应根据形态特点,充分吸纳运用各类文物成熟展示方法和手段进行分类展示,并注重革命旧址遗迹重要细节的展示与讲解。内部空间展示应最大限度地保持革命旧址在革命历史时期的陈设状态,并通过实物、图片、图表、场景模型、艺术品、多媒体等辅助陈列手段,补充介绍相关革命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事迹,注意正确处理好整体与局部的关系,突出与旧址的关联与重点,避免平铺直叙,面面俱到。
责任编辑:杨亚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