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博物院拟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招标方式,采购灭火器年检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灭火器年检
2、采购内容
4公斤干粉灭火器740具
3公斤二氧化碳灭火器86具
3升水基灭火器30具
35公斤手推式干粉灭火器17具
预算金额(元):40830.00元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的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具有以上采购内容的经营范围;
3、具有农药经营许可证、有害生物防制资质证书;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提供资料:
6.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6.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或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6.3、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副本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6.4、提供招标文件前连续一年的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证,依法免税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6.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6.6、中国裁判文书(文书(http://www.wenshu.court.gov.cn)网显示)网显示近一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网页截图;
6.7、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出示网站截图。
6.8、供应商提供产品报价须符合市场现状,不得虚报。
注:以上资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无效,提供供应商资格中所有证明材料。(1)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喷件等一律不视为原件。(2)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三、资质审查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3月3日每个工作日9:00-12:00时,13:30-17:00时。
资格审查地点:内蒙古博物院二楼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3月6日10:00时
开标地点:内蒙古博物院三楼会议室
五、联系方式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27号
邮政编码:010010
联系人:席鹏
电 话:0471-4608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