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辽宁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暨动员部署会在沈阳市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部署要求和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辽宁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辽宁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领导小组组长刘慧晏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府副省长、领导小组组长郭彩云主持会议。会议听取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关于全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辽宁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辽宁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宣传方案》。
会议强调,文物是国家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文物普查是文物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更是国情国力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国家历史文化遗产安全的重要措施,做好文物普查工作责任重大。要切实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论述统一思想和行动,以更高站位、更强自觉、更大力度扎实做好文物普查各项工作,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辽宁落细落实、落地见效。要准确把握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新形势新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贯彻落实好普查工作方案、标准规范。要强化政治引领,建强工作队伍,做好协同配合,严格质量管理,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扎实推进任务落实,高标准、高质量推进辽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各项工作。
会议要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时间紧,任务重,各市、县要迅速成立相应的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具体普查实施方案,落实工作经费、组建普查队伍、用好技术手段,做到应查尽查、应细尽细、应保尽保,让普查结果经得起历史和群众检验。要做到边普查,边摸清底数、建好数据库;边普查,边发现问题、整改问题;边普查,边储备项目、申请支持;边普查,边完善保护措施、建章立制;边普查,边推进项目、规范资金使用。
辽宁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各市市委宣传部部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文物局局长,沈抚示范区相关负责人,省直有关单位部门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辽文)
责任编辑:杨亚鹏